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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发布时间:2019-05-29 12:01

  根据池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池政公办〔2019〕6号)精神,5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条例》,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领会悟透新修订的《条例》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其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政府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深远。
  下一步,我局将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和目录体系升级编制准备工作,切实增强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和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业务水平。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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