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运行科 发布时间:2020-02-03 16:19 |
为确保我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池办明电〔2020〕11号)要求,特制定市场保供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密切监测粮食、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加大产销对接,拓宽货源组织渠道,协调落实本地蔬菜基地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畅通生活必需品物流配送,适时增加储备,保障市场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要,依法开展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保障供应。重点保障粮、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方便食品、矿泉水、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市场保供组组成
组 长:程炎生 市商务局局长
曹先林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黄 文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万飞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成 员: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市场保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市场保供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宋振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双喜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王效愚 市市场监管局副县级干部
成 员:邢顺根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科长
刘 璋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科科长
杨凯文 市菜篮子管理中心专职副主任
郭乾军 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支队长
王少方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科长
张成果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农产品批发企业、大型超市、定点屠宰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基地、供货商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协调企业拓宽货源组织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增加粮、油、猪肉、蔬菜、鸡蛋、食品、矿泉水、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储备;适时投放储备,增加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情况监测,适时预警预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购销、运输、市场监管、调运投放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承担市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市商务局:牵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储备和供应,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粮食、食用油供应和储备,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价格监测。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生猪、蔬菜、鸡蛋、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优先供应当地市场。
五、应急保供措施
(一)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
1.监测内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各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逐日监测其产、供、销、存数量、商品来源、价格变动等信息。
2.监测时间:自即日开始至我市宣布疫情解除为止。监测实行日报制,各成员单位监测联系人每天上午10点前将监测信息汇总报市商务局,并随附重点企业信息清单。
监测联系人为:市发展改革委邢顺根、市农业农村局杨凯文、市商务局王少方、市商务局张成果
(二)保障供应措施
1.当生活必需品出现短暂抢购缺货时
市商务局立即组织供应企业投放储备的生活必需品。
2.当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粮、油供应企业开展应急供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应急供应,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地种(养)殖企业、定点屠宰企业开展应急供应。
3.当生活必需品无法有效供应时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供应企业加大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采购、储备和投放力度,必要时,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分别按程序动用市级储备粮油、市级储备肉,并实行定价定量供应。
4.当出现扰乱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时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囤积居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期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保障机制
1.建立会商制度。适时召开市场保供组会议,研究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解决保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开展舆情监测,组织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3.建立日报制。按日监测分析供应企业生活必需品购销存情况,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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