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外商投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6-08 17:13 |
按照《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发区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皖商开〔2019〕138号)精神,为促进我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池州市商务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池商发[2020]32号)。经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涉企系统比对等规定程序办理,现将评审通过拟支持的4个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支持建设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在线审批平台;
2.支持园区共建;
3.支持开发区举办各类投资促进、培训等;
4.支持企业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4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匿名方式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66-2569708,0566-2569728(传真)。
附件: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池州市商务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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