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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体系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0-08-03 16:10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文件要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需到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商务部门备案。截至目前,已有池州市玉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报废农机回收拆解资质备案,池州市自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池州市成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至县建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石台县金贵旧物资收购有限公司、石台县小河镇五四农机专业合作社、青阳县腾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申请报废农机回收资质备案。
  经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审核后予以公布。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商务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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