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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餐饮行业“厉行节约 制止浪费”自律公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6:37

一、餐饮单位公共区域和就餐场所张贴行业自律公约海报和节约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健康文明的餐饮消费方式,继续推广“光盘行动”,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餐饮单位应强化企业责任,将节约理念贯穿到加工、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从餐台安排、菜单设计、员工管理、服务流程等方面充分考虑节约消费的需要。
  三、餐饮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对餐品种类提出合理建议,避免浪费,杜绝诱导消费者超出正常范围的点餐消费。
  四、餐饮单位在菜单上标明食材份量,设置不同份量的餐品供消费者选择,主动引导消费者在就餐后养成剩菜打包的习惯。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自助餐饮、团餐企业应设立“文明用餐”监督岗,设有“文明用餐”督导员,及时制止身边餐饮浪费行为,树立正确的消费导向。
  六、餐饮单位规范外卖配餐中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杜绝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提供健康、环保、安全、便利的放心消费。
  七、餐饮单位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列入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餐饮从业人员规范培训,严格执行服务规范。
  八、餐饮单位要加强厨师队伍建设,减少原材料采购、备料中的浪费行为,以匠心提升烹饪技艺,以出品品质杜绝浪费。
  九、餐饮单位要在餐饮采购、烹饪加工、标准化制作等环节,对食材最大限度地精细加工,有效减少食材“源头”浪费。
  十、餐饮单位建立物资库存电子台账,食品原料按要求分区分类存放,注明保存条件及保存期限,先进先出,定期盘库,减少食材变质损耗。
  十一、餐饮单位要统筹规划,积极开展节能节水改造,提高水、电、煤、气使用效率。减少厨余垃圾,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化处理。
  十二、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池州市餐饮行业“厉行节约 制止浪费”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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