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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组织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发布时间:2020-11-18 14:36

近日,商务部印发通知,对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做出部署。
  1、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遴选示范企业(2020年)。商务部(电子商务司)依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企业材料进行评估,并经过网上公示等程序,对确认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商务部公告形式予以发布。第二阶段,综合评价与动态调整(2021年开始)。从2021年开始,商务部将采取综合评价的办法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即每年组织专家对示范企业和各地推荐的当地其他优秀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较差的示范企业将被取消示范资格;连续两年综合评价成绩优秀的各地新推荐企业将被增补为示范企业。
  2、各地要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作为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确定的目标原则、标准条件和方法程序,认真做好示范企业创建的指导和推荐工作;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督促示范企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要注意发现和认真总结并报送示范企业创新发展先进经验,特别是其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推动消费升级,加快产业转型中涌现的典型事例;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示范企业建设与发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不断优化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商务部组织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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