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商函〔2021〕9号
江南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各县区商务局,九华山经发处、开发区经发局、平天湖商经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池政〔2021〕6号)要求,准确掌握各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和连锁便利店建设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推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城乡生活服务设施,推进消费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和连锁便利店调研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1、现有、在谈、在建(改扩建)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
2、现有、在谈、在建(改扩建)特色商业街项目、2021年拟改造提升的现有特色商业街区。
3、现有或新设3家以上门店的连锁经营企业,包括日用百货、食品、生鲜、水果、图书、医药、住餐等经营企业,不含烘焙店、加油站型便利店。
二、摸排统计
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由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调研摸排;连锁企业由其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摸排统计,便利店按其所属的连锁企业归类统计(含跨县区或跨市设立的门店)。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摸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连锁便利店的建设发展情况。
2、多方协同,确保实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接,了解信息,要加强政策宣传,调动企业积极性,使摸底调查准确有效,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强化措施,推动发展。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全力推进大型商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骨干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大力发展商圈商街经济、连锁经济和便民商业。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调研摸排情况统计情况报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叶雪婷,电话:2569716,邮箱:1319316569@qq.com。
池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