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商发〔
2021〕
34号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各县区商务局,九华山经发处,开发区经发局,平天湖商经处:
根据《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池环委〔2021〕4号)精神,认真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是摸排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站(点)情况,认真逐项进行登记,全面掌握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并于4月20日将《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摸排情况表》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葛杨,电话:0566-2569715,邮箱:751707571@qq.com。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