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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2021-08-17 08:59
各相关企业:
  近期,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49号),中瑞双方定于2021年9月1日起使用新的原产地证书,证书所载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根据公告要求,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将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签证机构应自9月1日起为企业签发新版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签证机构审核、签发新版证书前应完成贸促会原产地签证系统最新版本打印组件下载和更新,通知和指导自主打印企业及时完成最新版本打印组件下载和更新。
  签证机构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为企业签发的旧版证书9月1日后仍可正常使用。9月1日后企业申请补办或更改旧版证书的,签证机构应为其签发新版证书,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应为实际申请和签证日期。
  签证机构应做好企业宣传解释工作,发布证书申领最新要求和相关工作信息,指导企业顺利申办和使用证书。如遇企业出口货物因证书格式问题在瑞方关税减免享惠受阻,请及时联系我中心处理。
  特此通知。

池州市贸促会
2021年8月11日
关于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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