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各县区商务局,九华山经发处,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安徽特色商业街”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69号)精神,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街区运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照《安徽特色商业街区认定规范》做好初审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审核通过的街区运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以及基本情况等纸质版材料和商业街区即期实景10分钟视频光盘(申报表一式5份;推荐文件、纸质版材料和光盘一式11份)推荐报送至市商务局,同时要督促辖区特色商业街日常管理机构按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登录动态管理平台特色商业街管理系统(http://60.168.130.140:28080/swfwpt)报送上一年经营情况。
同时,请各地结合本次推荐认定工作,全面摸清现有获得“安徽特色商业街”运营管理情况底数,填报《现有安徽特色商业街运营管理情况统计表》(2020年以来在商业街区改造提升或发展夜间经济方面如有出台相关政策举措请在表格说明栏注明)上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吴园园,联系电话:2569715,电子邮箱:1758588479@qq.com。
特此通知
池州市商务局
2021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