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政策制订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修订质量,现将我局起草的《池州市加快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公众于2023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6楼池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566-2569728;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751707571@qq.com。
池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池州市支持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现就《池州市支持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稿)》(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若干政策》起草背景
2021年6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2021〕20号,以下简称“原政策”)正式出台,重点从稳外贸、稳外资、扩开放、走出去、促消费、惠民生、活物流、强电商等八个方面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激励导向作用明显,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了商务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2年,市商务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筑平台等重点工作,全市外贸进出口完成17.3亿美元,同比增长20.4%,增速居全省第2位;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1544万美元,同比增长138.3%,增速居全省第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5.6亿元,增速位居全省第14位,较“十三五”末年均增长7%;实际对外投资146万美元,增长92.1%,增幅位居全省第4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有效稳住了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了开放平台能级提升,促进了消费复苏提振,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商务力量。
在工作调研中,企业针对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市场规模、推进扩大开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政府重点在鼓励企业上台阶、支持利用外资、推动口岸开放、鼓励对外合作、降低市场运营成本、推动企业纳限等方面进一步发力,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和市财政局有关会议要求,市商务局对原政策组织开展了修订工作,由原来的27条缩减至现有的19条,旨在更好地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推动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政策》起草依据
自修订工作开展以来,市商务局全面梳理学习了近年来国家、省有关加快商务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考学习了发达地区以及本省部分地方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政策修订。起草主要依据:一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相关法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商办贸发函〔2018〕1019号)以及国家和省关于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等工作部署;三是参照省内合肥、芜湖、铜陵、黄山、宿州、淮南、亳州、马鞍山、阜阳、宣城等多个兄弟市出台的政策做法。
三、《若干政策》起草过程
一是在认真梳理学习国家、省相关文件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商务经济发展专题调研。
二是多次到基层与商务企业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收集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思路,及时修改完善。
三是形成征求意见稿,召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重点企业召开政策修订座谈会,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同时,还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会商对政策修订条款进行讨论修改,然后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修改稿进行推敲、完善。
四是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若干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继承了原政策中企业反响较好、实施有效的部分条款,结合工作实际大幅提高了申报门槛,适当降低了补助比例,部分取消了大额奖补,删除了有关条款,增加了部分条款。《若干政策》共六条,分别是支持外贸发展、稳定利用外资、坚持扩大开放、鼓励对外合作、促进商贸流通和附则等。基本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条“支持外贸发展”,删除了原政策中企业进出口和获评外贸转型基地奖励,增加了品牌建设、AEO认证企业奖励,调整了有关条款表述。
第二条“稳定利用外资”,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按到位资金给予投资主体相应比例奖励。
第三条“坚持扩大开放”,支持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了政策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取消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部分提升口岸服务能力补助。
第四条“鼓励对外合作”,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力争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业务取得突破。
第五条“促进商贸流通”,结合工作实际删除了原政策中促消费、强电商中部分内容和惠民生、活物流条款,增加了新获国家、省级老字号、特色商业街等荣誉的奖励。
第六条“附则”,明确了支持范围、使用年限和政策衔接等相关事项。
截止到2023年10月28日,池州市商务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池州市加快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