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6-22 16:00 |
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发〔2015〕5号)的统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掌握工作动态,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在全市商务系统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让“三理”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教育的各个环节,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积极开展“三理”教育宣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四是重视、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人;
五是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种新思路、新方法,适时对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六是在主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做了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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