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2-13 10:36 |
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增强讲公德、讲安全、讲环保的意识,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根据《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池直工发〔2018〕11号)文件要求,2月12日,我局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
会上程炎生局长传达了《关于做好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池政办秘[2018]15号)、《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池直工发〔2018〕11号);与会人员还现场签订了《池州市商务局(市粮食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
会上指出,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禁放工作,主动遵守禁放规定,在自身带头做好模范的同时,积极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建设“三优”池州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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