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6-15 15:52 |
市局针对当前全市存粮点多、量大、环境温度逐步升高等新情况,从落实主体责任、保管措施、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入手,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扎实抓好当前存粮安全保管。
一是粮食储存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明确各收储企业是安全储粮的第一责任主体,收储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制,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各库点明确人员具体抓、仓保管定仓到人专职抓,做到既有分工,又有督促的安全储粮管理机制。
二是粮食仓储日常管理规范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和粮情会商制度,认真规范填写粮情检查、监管记录薄,便于分析粮情变化。科学制定通风、薰蒸等仓储作业方案,规范实施,做好记录。企业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指导工作,并在记录簿上签字。夏粮入库后及时设卡建帐,进行平仓、卫生打扫,张贴粮权公示、标识,并做好各项验收资料的准备。
三是当前粮食安全保管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各县区粮食局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存粮安全保管上,落实重点储粮措施。抓控温,做好隔热保冷,确保存粮安全度夏,特别是对局部发热粮要查找原因,对症下药,降低温度;抓防治,按照粮油储藏规范要求及时处置虫粮,完善“三防”设施,巩固防治效果;抓平衡,对夏季新入库小麦进行全面合理的机械通风,均衡水分、粮温,稳定粮情。
四是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格遵守粮食出入库、熏蒸、机械作业、用电等各项业务操作规范,做好药剂、防火等安全管理,做好仓储设施、场地等防风、防雨、防汛等工作,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以落实库长制为抓手,协调解决“两个安全”重大问题,着重是抓好老仓旧库和罩棚仓的安全排查、落实租仓库点人员驻库管理、虫害防治熏蒸作业安全管理和夏季高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库存粮食和职工人身安全。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