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9-05 10:38 |
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县商务局积极履职,加强商务领域成品油市场行业管理,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按照市、县工作要求,落实成品油市场行业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改造治理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责令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我县34座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二、油品升级方面:严格落实《关于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油品的公告》要求,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我县44座加油站、加油点已按新标准执行,供应国Ⅴ标准汽柴油,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