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20 10:32 |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根据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秋粮收购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粮检〔2018〕129号)要求,贵池区粮食局对辖区内粮食企业从事稻谷收购活动进行了认真督查。
2018年11上旬,区粮食局督查组先后赴秋江街道、涓桥镇、乌沙镇、江口街道、梅龙街道和里山街道对梅里生态米业、丰谷米业、贵池国家粮食储备库、三范米业、惠隆米业、平天湖粮食购销公司等六家国有和民营企业的最低价收购和市场化收购进行了督查。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并按规范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未发现“打白条”“压级压价”坑农害农以及“以陈顶新”“先收后转”“低收高转”“转圈粮”、收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督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张贴国家收购政策、安全警示标识等现象进行了口头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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