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02 16:19 |
元旦前,为切实抓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瓶装液化气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要求,县商务局对龙泉镇、昭潭镇、泥溪镇、官港镇部分餐饮企业燃气使用供气安全协议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多数餐饮企业均未与供气企业签订安全协议。检查组督促餐饮企业,一是要建立安全生产用气制度,要及时与合法供气单位联系,签订安全供气协议。二是督促县域范围内液化气供应站及时向所属范围内餐饮企业提供供气协议。三是要求餐饮企业不定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自查,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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