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外贸科 发布时间:2023-01-02 08:55 |
1. 对外贸易企业备案登记(池州市商务局)(已取消)
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池州海关)
3. 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池州市税务局)
4.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池州市外汇管理局)
5. 安徽单一窗口注册流程
6. 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登记(贸促会)
7. 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登记(海关)
一、对外贸易企业备案登记
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3年1月1日起,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需要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仍需要在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在外汇登记,在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开设,办理电子口岸卡等。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详情可咨询池州海关综合二科。
办理单位:池州海关 咨询电话:2087951/2095615地址:清溪大道697号
三、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一)提交材料
1.填报《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数据,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要提供2、3项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流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ktsfw/index.html),点击【资格备案】进入系统,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采集完毕后,进行备案数据申报,将采集页面生成的ZIP文件保存下载。携带需提交材料,赴办税服务厅办理,即时办结。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出口企业可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在综合服务平台导出数据后,点击“远程申报”按钮,将出口企业备案申请传递至申报受理岗,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补报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办理单位:池州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3099030
地址:清风东路88号
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一)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建议使用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点击【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输入已注册的用户信息,点击【登录】→点击【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选择“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或者“进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点击右侧【我要办理】→选择经办外汇局,点击【网上办理】→填写企业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
(1)为更好完成事项办理,建议办理前进入【常用下载】查阅相关访问设置手册和用户手册。
(2)成功提交办理申请后,可在【我的许可业务】中进行办理状态查询、事项详情查询、通知书查询、撤回等操作。
(3)为确保外汇局能及时准确地联系企业通知相关办理事宜,请确保申请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
2.现场申请:
申请企业携带全套规定办理材料,赴外汇管理局现场办理。
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议企业网上申请办理。
(二)申请材料
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其他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办理单位:池州市外汇管理局 咨询电话:2022989
地址:东湖路199号
五、安徽单一窗口注册流程
(一)登录
1.建议使用谷歌或者360浏览器,登录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ah.singlecn/)。
2.卡介质(电子口岸卡)用户请自备读卡器。
(二)注册
1.无卡用户注册(海关电子口岸卡)
注册管理员账号-账号管理系统-操作员管理-保存相关资质信息-账号信息管理/绑卡-办理业务。
2.有卡用户注册(海关电子口岸卡)
注册操作员账号-账号信息管理/绑卡-办理业务。
(三)备注
1.电子口岸的卡的申请、解锁等操作请咨询海关办理。
2.在单一窗口使用卡介质(电子口岸卡)时,记得按照系统提示下载客户端控件。
3.涉及到海关的业务必须使用卡介质(电子口岸卡),且注意区分法人卡与操作员卡。如遇系统使用问题,可拨打“95198”单一窗口客服热线,工作时间早9:00-晚17:30。
六、原产地证申报企业登记办理(贸促会)
(一)提交《申请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精神,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直接向贸促会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签证管理,企业须登录池州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chizhou.gov.cn/)资源平台-下载中心专栏下载《申请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后联系市贸促会。
(二)办理流程
1.注册。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登录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http://qiye.ccpiteco. net/)注册。2019年10月15日后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首次登录时直接输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登录会显示初始密码。
2.上传手签员签名和企业中英文条形章。登录后分别点击“新建手签员”和“企业印章”模块,下载手签员授权书填写提交,并按界面提示和要求分别上传手签员签名和企业中英文条形章电子图片。
3.产地证制单。手签员签名和企业中英文条形章审核通过后,按界面提示进行制单和保存,并点击“发送”按钮,提交贸促会等待审核。
办理单位:池州市贸促会 咨询电话:0566-2569720
地址:
七、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登记(海关)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的《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提交企业相关申请信息。
2.同时扫描上传如下电子文件(JPG、GIF或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公章印模、企业中英文业务印章印模、申报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手签笔迹、企业对该人员的委托书、《产品成本明细单》(生产型企业)。
(二)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点击“新备案”,完整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随附规定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申请信息→经审核合格,自动生成备案代码反馈企业,用以申请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
2.对于申报企业预计要出口的产品作产品备案,即产品预审,按平台要求填写产品所用原材料情况及成本明细,对产品是否具备原产资格进行预判断。
3.按平台要求上传申报员信息。
4.对于申报备案的重点生产企业,签证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生产加工情况,以确定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办理单位:池州海关 咨询电话:0566-2095613
地址:池州市清溪大道697号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