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阳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18 11:05 |
根据县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和开展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1〕59号)文件要求,青阳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办【2020】32号)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专门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与12月16日上午,对青阳县杨田镇、陵阳镇部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了抽查。
从抽查情况看,陵阳镇和杨田镇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但在抽查中也发现部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方面存在灭火器未配备或配备的灭火器已失效,灶具油污较重,瓶装液化器与明火距离较近(低于1米安全距离),软管直接穿墙(未套管)、每月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检查公示牌未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等安全隐患,已要求乡镇督促餐饮场所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其他乡镇、开发区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使用方面开展抽查,确保元旦春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