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体系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2-05-16 16:22 |
池商发〔2022〕46号
各县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皖商明电〔2022〕20号)、《池州市商务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池商发〔2022〕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池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内容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主体培育、销售渠道发展、网销品牌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冷链流通设施设备发展、网点建设等七大类内容。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每个项目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为纸质版原件扫描的PDF文件)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其中,网点建设奖补项目由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统一申报。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国家或省级同类项目已经给予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地方资金自行支持的项目除外。同一企业获得省级农村电商资金奖补总计不得超过200万元。
3.各县区商务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认真对申报项目的政策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确定支持项目的正式文件三份(含附件2的项目汇总表)和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为纸质版原件扫描的PDF文件,《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第三方审计报告的项目也同时提供三份)一并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杨成,葛杨;联系方式:2569715。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韩新;联系方式:2023707。
池州市商务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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