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7:59 |
各县区商务局、财政局,九华山发展规划处、财政处,开发区商务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发〔2022〕10号)要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池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列入2022年度池州市文明菜市行动目标任务,在11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运营,本年度(截至申报时间结束前)新建或改造投资额达30万元以上的,根据资金情况原则上给予单个菜市申报主体不超过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补。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池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申请报告(包括市场名称、地址、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等);
3.项目投资明细统计表以及项目建设有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费用发票等复印件;
4.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菜市内外实景和内部有关建设、改造部位照片;
7.2022年度池州市文明菜市行动县级验收表(附件2)。
四、申报及验收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提交申报材料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并连同申报材料(每个项目2份)于2022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未报送不予受理。
2.评审。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
3.公示。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对拟支持的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复查。在公示期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赴项目实地进行复查。
5.拨付。公示和复查无异议后,市商务局确定奖补金额,并会同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至申报主体账户。
五、有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
市商务局联系人:饶伟涛;联系方式:2569715;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义旺;联系方式:2023707。
池州市商务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