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办理安徽省高速石化公司洪岭服务区1对2座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报告》(石商〔2023〕9号)收悉。依据《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赋予“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洪岭服务区加油站东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皖R4001,经营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G3W德上高速公路K53+435M处东侧,负责人:曹洋;同意赋予“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洪岭服务区加油站西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皖R4002,经营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G3W德上高速公路K53+435M处西侧,负责人:曹洋。
请将上述情况告知当地市场监管、应急、税务等相关部门,并对上述企业加强管理,督促其依法、规范经营。
特此批复。
池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池州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洪岭服务区加油站东站、西站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