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4 16:57 |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的新春佳节,现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管理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放等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对公职人员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并进行通报。
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生态池州!
池州市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12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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