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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1 09:22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9单位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世界经济低碳化转型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市场,中国制造的新能源汽车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出口规模逐年提升,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贸易,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商务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贸易合作发展的健康、可持续性,起草了《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近期,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一是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方面,提出鼓励海外研发合作、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加强海外维修等售后能力建设、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等5条措施。二是在健全国际物流体系方面,提出优化运输管理、加强运输保障与服务等2条措施。三是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提出优化信贷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便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4条措施。四是在优化贸易促进活动方面,提出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商务活动、强化公共平台支撑等2条措施。是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方面,提出推动标准国际化和合格评定互认、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完善进出口管理政策等3条措施。六是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方面,提出充分发挥多双边机制作用、积极妥善应对国外贸易限制措施等2条措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积极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贸易环境,加强与各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低碳发展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球绿色发展。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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