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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4-09-09 11:50

各市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消防救援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为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政策落实工作,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了《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实施。
  各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推进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和获得感;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政策用好用足。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市场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消防救援局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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