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登录 | 注册 欢迎访问池州市商务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池州市商务局 / 资源平台 / 业务系统
外贸企业业务备案登记一本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外贸科 发布时间:2024-11-22 14:43

进出口业务涉及货物、资金进出境,需要在海关、税务、外管等部门进行备案或登记。“外贸企业业务备案登记一本通”梳理了我市进出口企业常见业务办理基本流程和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企业若有疑问和相关建议可与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联系电话:0566-2569710。
  1.对外贸易企业备案登记(已取消)(市商务局)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池州海关)
   ①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注册
   ②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③电子口岸卡办理
  3.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市税务局)
  4.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市外汇管理局)
  5.原产地证申报(池州海关)
  6.原产地证申报(市贸促会)

一、对外贸易企业备案登记
  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需要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如有其它进出口业务具体问题,企业可联系市商务局外贸科。
  办理单位:池州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电话:0566-2569710;
  地    址: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614。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一)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注册
  1.打开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ah.singlewindow.cn)。
  2.操作流程:点击“立即注册”——“法人及其他组织用户”——“无卡用户”——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填写“管理员账号信息”——“完成”(即提交等待审核即可,审核通过会一般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您的账号已注册完成!)。
  3.收到账号注册完成的短信后,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
  (二)进行海关资质备案(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1.操作流程:点击“企业管理”——“企业资质”——“资质备案”——“备案申请”——“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确定”。
  2.备案信息填写。①在备案信息中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出资者信息、报关人员信息模块的信息必须如实全部填写,填写完成后进行暂存。②在附件信息模块点击“打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进行下载打印,加盖公司章后进行扫描在此处“添加文件”进行上传即可。③操作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提交”按钮,等待地方海关进行审核。
  3.备案状态查询。点击“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查看“申请状态”。申请状态表示当前数据的申请状态,审批进展。申请状态显示“审批通过”即海关审核通过,完成备案。
  4.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安徽“单一窗口”服务热线:0551-95198、0551-65377563。
  (三)电子口岸卡办理
  “单一窗口”用户名密码、登录,只能进行基本海关企业备案、海关原产地证申请等业务。后续进行货物报关、海关税费支付等业务都必须使用“电子口岸卡”登录“单一窗口”才能进行申报,且注意区分法人卡与操作员卡。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合肥分中心
  咨询电话(制卡热线):0551-63549940;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29号合肥海关屯溪路办公区613室;
  时   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池州制卡代理点建设银行
  咨询电话:0566-2022106、0566-2613626;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翠微西路建设银行池州翠微支行;
  时    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申请的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进行专项管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首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需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
  出口企业需撤回备案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
  (二)办理流程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功能菜单。
  2.进入系统后,根据纳税人历史办税记录,系统自动匹配备案申请模式,分别为出口退(免)税备案(未进行过备案的纳税人)、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已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
  (三)常见问题
  1.系统如何判断纳税人适用哪种备案申请模式?
  系统根据纳税人的办理记录,自动适配纳税人的办税业务,系统共有三种备案申请,一是未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纳税人,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少量补录;二是针对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想要变更备案信息的,纳税人可直接修改想要变更的内容,三是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想要撤回的,需要补录数据办理撤回申请。
  2.如果预填的数据与我公司实际数据存在差异,我应当如何修改?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存款账户账号信息进行预填,纳税人可点击下拉框内容修改退税机关、退税开户银行、账号等内容。
  3.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
  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但是增值税小规模类型的企业“企业类型”默认为“其他企业”,不可修改、“退(免)税计算方法”默认为“其他”,不可修改。 
  办理单位:池州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0566-2126026;
  地    址:清风东路88号。
  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一)业务概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以及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年度货物贸易收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
  (二)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线下模式向境内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填写完整、真实信息。
  2.银行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并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企业端)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
  3.企业凭账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数字外管”平台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三)申请材料 
  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办理单位:池州市外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6-2022989;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东湖中路199号。
  五、海关原产地证申报
  (一)系统登录
  1.打开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ah.singlewindow.cn)。输入已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密码与验证码,点击登录。如果您拥有IC卡或 Ikey 介质,可点击“卡介质 ”进行登录。
  2.点击“原产地证”,选择“海关原产地证书”,进入“海关原产地证书申请系统 ”。
  (二)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企业首次办理海关原产地证书申领业务或产品预审时,需登录中国(安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海关原产地证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维护”里维护或修改产地证备案信息。
  1.申请人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系统已经进行海关备案,系统会自动调用“企业资质”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手动录入相关信息。
  2.申请人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系统尚未进行海关备案,则需手工录入基本信息,后提交。
  3.系统已存有企业基本信息,但尚未完善或信息有误,需补录或修改后提交。 
  注意:维护企业基本信息无需海关审核,点击提交按钮后,稍后刷新页面,当页面“同步状态”展示为“同步成功”后可办理出口货物海关原产地证相关业务。
  (三)产品预审
  企业信息维护成功之后,可以进行“产品预审”操作,可以对产品进行新增、修改、变更、注销、恢复、删除、查看回执、刷新状态等操作。
  生产企业点击“产品预审”菜单进入“产品预审”界面,在该界面中,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产品信息,保存提交。    
  注意:只有生产型企业才需发起产品预审申请。
  (四)海关原产地证申请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在海关原产地证书新建界面选择一般原产地证、RCEP 原产地证书或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等。新建证书界面为用户提供各类原产地证书的录入、暂存、 复制、删除、打印、申报等功能。
  以一般原产地证为例,用户点击“证书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按照申请单填写基本信息和货物信息,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暂存,货物信息点击“新增”填写后逐条保存,再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等待海关审核。
  办理单位:池州海关;
  联系电话:0566-2087017;
  地    址:清溪大道697号。
  六、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
  1.企业备案。登录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https://declare.ecoccpit.net/#/login/),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资料。
  2.上传资料。上传手签员签名和企业中英文条形章。登录后分别点击“新建手签员”和“企业印章”模块,下载手签员授权书填写提交,并按界面提示和要求分别上传手签员签名和企业中英文条形章电子图片。
  3.产地证制单。手签员签名和企业中英文条形章审核通过后,按界面提示进行制单和保存,并点击“发送”按钮,提交贸促会等待审核。
  办理单位:池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咨询电话:0566-2569720;
  地    址: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702室。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

附件
外贸企业业务备案登记一本通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页面纠错 | 网站建设意见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14号

| 皖ICP备20210119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