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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池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回收企业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发布时间:2025-02-17 16:15

  根据省商务厅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池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回收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二)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三)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四)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八)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及时回收合作商户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规范拆解老旧车辆,确保老旧车辆不流入二手市场,确保老旧车辆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规范存储并移交规范综合利用企业。
  (九)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的审计、绩效评价等。
  二、报名时间
  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从即日起即可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池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回收企业报名表(附件1);
  2.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外景和内景照片各1张;
  5.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6.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复印件;
  7.信息化管理系统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
  8.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9.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2)。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流程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对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扫描件】,提交至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2.各地初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回收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回收企业汇总表、报名材料纸质版各两份(另一份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备存)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
  3.市级审核。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各地推荐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商务厅备案并提供省服务平台。
  五、有关要求
  1.回收企业在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报送电动自行车回收相关情况材料。
  2.本次补贴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活动期间,对回收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贵池区商务局   0566-5206754
  东至县商务局   0566-5297011
  石台县商务局   0566-6022131
  青阳县商务局   0566-5022021
  集中区产业发展部 0566-2218096
  九华山发展规划处 0566-2822099
  开发区商务科技局 0566-2121209
  平天湖商务科技处 0566-2717702
  市商务局     0566-25697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025年2月17日

关于公开征选池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回收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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