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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池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21:0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池州市将于2025年3月2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发放及使用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二、补贴发放对象
  在安徽省服务平台(云闪付APP)报名成功且在参与商户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含有蓄电池)并购买符合要求的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产品范围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旧车售卖价格由回收企业或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五、补贴方式及主要流程
  本次补贴按照“立购立减”方式实施。
  (一)资格申请。个人消费者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专区报名,上传旧车行驶证或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完成资格核验。
  (二)现场核对。参与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交售旧车时,向参与商户出示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信息(报名成功界面)。参与商户应现场核对新车购买人的个人身份、旧车等信息。个人消费者应配合商户做好必要的补贴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购置新车。个人消费者与参与商户商定新电动自行车价格后,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通过云闪付APP付款,在订单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四)后续工作。参与商户负责将旧车、新车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上传省服务平台。参与商户应将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整车交售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
  六、参与商户名单(持续更新中)
  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名单网址:https://swj.chizhou.gov.cn/News/show/737291.html
  七、服务咨询电话
  银联商务客服   95534
  贵池区商务局   0566-5206754
  东至县商务局   0566-5297011
  石台县商务局   0566-6022131
  青阳县商务局   0566-5022021
  集中区产业发展部 0566-2218096
  九华山发展规划处 0566-2822099
  开发区商务科技局 0566-2121209
  平天湖商务科技处 0566-2717523
  市商务局     0566-25697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其他事项
  (一)以上内容后期若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池州市商务局所有。

                                    2025年3月21日
关于组织实施池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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