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朋友们:
岁末年初,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更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池州市燃放经营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严格规定。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做自觉遵守《条例》的践行者。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更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条例》,要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倡导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带头落实《条例》的监督者。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共同抵制、规劝,积极举报,敢于向违反《条例》的行为说不,用环保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引领新风正气,共同维护城市安宁祥和。
三、做积极贯彻《条例》的宣传者。积极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宣传违法违规燃放的危害性。用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努力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从娃娃抓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践行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为池州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池州市烟花爆竹清查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