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登录 | 注册 欢迎访问池州市商务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池州市商务局 / 资源平台 / 政策文件
解读《安徽省外向型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6-01-16 18:53

20251231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外向型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商产〔2025113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适应国际经贸形势变化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5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促进外向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2551号),推动产贸融合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0年《安徽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机电高新类、农轻纺类)认定管理考核办法》基础上,结合当前我省外贸发展实际起草了本《办法》,经充分征求、合理吸纳了各市商务局及市场主体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优势产业对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开展外向型产业梯度培育,建设产业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巩固产贸融合发展动能。

四、政策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总则、申报与认定、建设及管理、附则共414条,明确基本定义和分类、申报条件、认定标准、管理措施等内容

(一)关于基本定义和分类。《办法》明确外向型产业集聚区应具备产业特色、发展动能、公共支撑等方面优势,在推动贸易创新发展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根据海关统计方式、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形势,分为机电高新类和其他特色产业类。

(二)关于申报条件。明确外向型产业集聚区申报主体为县(含县级市)、市辖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域已具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产业集群、园区等载体,具有一定数量的企业集聚、自主创新能力,属地政府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三)关于认定标准。对申报集聚区,按三方面评审指标打分,对综合得分达到60分的进行公示

一是贸易规模方面,最高50分。申报机电高新类集聚区,按照汽车及零部件、其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分档设置基础分、附加分。申报其他特色产业类集聚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类按照贸易规模在全省占比赋分,对农产品、纺织服装、其他产业分档设置分值。

二是发展支撑方面,最高20分。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机构)出台相关政策情况,以及提供海外营销、国际产品认证、碳足迹服务、报关通关、金融支持、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能力评分

是发展潜力及动能方面,最高30分。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绿色工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安徽出口品牌”企业等优质企业数量,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情况,以及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数量进行评分。

(四)关于管理措施。认定外向型产业集聚区需履行主体申报、市级初审、第三方复审、公示及发布等程序。省商务厅负责牵头开展集聚区培育、认定、政策制定及实施等工作,对集聚区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集聚区培育和建设。开展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对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集聚区取消称号。

五、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分类指导立足当前外贸发展产业基础,兼顾未来发展潜力。一方面,对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产业拉高认定标准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势,推动农产品、纺织品、建材家具等特色产业巩固贸易规模。另一方面,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出口,培育贸易创新动能

二是突出量质并举从贸易规模、发展支撑、潜力及动能三个维度进行评分。贸易规模方面,根据产业类型分档设置规模要求。发展支撑方面,引导各市建立促进产业外向型发展的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潜力及动能方面,鼓励区域内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海关AEO等优质企业,参与行业及国际标准制定,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以优质企业带动区域外向型发展。

三是突出动态评估将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统一更名为安徽省外向型产业集聚区。对新申报的集聚区每年开展认定,对获认定的集聚区每两年评估一次。对新认定及评估为产贸融合发展成效明显的集聚区给予政策支持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集聚区取消称号。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保证《办法》有效实施,积极各地加强外向型产业培育,省商务厅对新认定的集聚区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促进产贸融合发展成效明显的集聚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上述两项不重复支持),用于区内外贸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

 

政策发布单位:安徽省商务

政策咨询部门:机电和科技产业

咨询电话:0551-63540433

解读《安徽省外向型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页面纠错 | 网站建设意见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14号

| 皖ICP备20210119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