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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6XW/202104-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池商函〔2021〕2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30
废止日期: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30 17:03 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业农村局: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现代化步伐的建议》,我局为协办单位。文中关于对涉农企业“政策扶持、人才培养、产销对接、品牌培育”的部分建议涉及我局有关职能工作,现答复如下,供参考: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不断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壮大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和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牵头修订商务发展促进政策,明确将涉农电商企业扶持纳入全市产业政策体系,加大在产业集聚、示范创建、网络营销等方面资金扶持,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电商奖补资金,督促各县区今年年初将755.44万元及时兑现到位,不断优化我市农村电商发展环境。
  二是加强人才建设。督促各地持续完善4个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配套功能,多渠道精准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加大电商实操业务培训力度,帮助经营主体提升网店装修、网络营销、文案美工等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优化农村电商专业人才结构,强化向农村新型专业技术人才转变。今年1-4月份,全市电商培训人数达1089人,其中实操培训人数为103人。
  三是拓展联结机制。持续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你种我卖、你养我销”等模式,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购销协作,构建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引导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实现更多农户稳定增收。目前,全市通过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项目达30个。
  四是推进示范创建。按照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申报要求及时部署申报工作,各县区安排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审核并行文推荐上报,经市级复核,已将6个镇、15个村申报项目推荐上报待省级认定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8个网点、5家企业由市级认定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点、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示范企业并报省级备案。

         池州市商务局

         2021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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