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戴长胜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县域下沉的建议》(第061号)收悉。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是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领域之一,这将表明汽车消费将继续成为国家重点推动的领域。感谢您对我市汽车流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提出十分中肯且具有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研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予以吸纳,相关工作已经开展或正在积极推进。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供电公司等单位,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明确提出构建新能源设施体系格局,加强新能源交通设施建设。目前,我市正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充分利用停车场、绿地等现有场地规划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对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单位在既有停车场、加油站内依法依规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另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二是支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区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立足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增设停车位,同步为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按安装条件预留充电桩管线接口,为后续充电桩安装创造便利条件。严格依照新建住宅小区相关文件规定和规划要求,对县城新建住宅小区的固定停车位进行管理,确保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或按安装条件进行预留,从源头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备。在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时,督促县区住建部门充分对接属地发改、规划部门,做好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满足居民在公共区域的充电需求。三是持续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63家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累计建成充电桩10960个,实现全市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目标,2024年当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1475个,完成年度目标100.14%,新建专用+自用桩新建4490个,完成年度目标449%。 二、关于品牌宣传推广方面 一是加力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审核和拨付进度,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汽车销售实绩。自去年政策实施以来,全市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交易13786笔,带动销售17.28亿元,申请补贴1.66亿元,新能源汽车占比近50%。二是加大汽车消费券发放力度。推进消费券发放与以旧换新互补衔接,加大消费券发放频次,不断优化汽车消费券发放和核销流程,今年全市共发放汽车消费券1286.6万元,同比增长274%,带动汽车销售约5.1亿元,有力激发了汽车消费。三是多举措拓宽销售渠道。支持重点车企整合县域渠道资源,不定期举办车展活动,今年4月30日-5月2日,在池州会展中心成功举办“徽动消费 乐享池州”2025春季汽车展,25家汽车销售企业、130余款车型集中展销,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丰富多元的购车场景。深入指导车企不断创新销售模式,引导开展“直播+”促销活动。 三、关于供需对接及售后服务方面 一是坚持项目化运作。加快完善园区商业配套设施,引进知名品牌汽车入驻园区,提升汽车集聚区竞争力和知名度。《池州市中心城区ZHKF-18(汽车产业集聚园)单元详细规划》正在进行批前公示。领克、零跑、极狐4S店建成运营,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商业服务中心、鸿蒙4S店正在加紧建设,车之家新能源城、领祥服务运营中心等项目签约落户。二是鼓励车企布局县域市场。引导池州红旗、比亚迪、奇瑞等汽车销售企业陆续在青阳、东至等地设立销售公司或营销网点。截至目前,青阳县4个、东至县5个。三是优化报废回收体系。指导3家汽车拆解企业获批省级资质认定(2024年累计共报废机动车12542辆),目前还有报省待验收2家;针对汽车报废回收点少的问题,组织我市3家有资质企业开展线上预约、免费上门拖车等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加大汽车全产业链引育,完善汽车集聚园功能和业态,从需求侧和供给侧双向发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县域消费市场,着力提振汽车消费。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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