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商务粮食工作的知情权,扩大全市商务粮食工作影响力,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根据市委、省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根据全局重点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特点来具体安排新闻发布会时间。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局5楼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全市商务粮食发展形势; 3、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5、局机关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局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动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最后由局办公室汇总提出,报分管领导审定。 2、局新闻发布会由主要领导批准召开。 四、新闻发言人 1、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一般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2、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五、新闻发布会组织 1、局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邀请、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 2、具体承办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3、局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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