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主城区废品收购点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城区废品收购点整治情况
2018年4月起,根据市委市政府万名干部群众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我市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着重进行了针对性检查。其中,商务部门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点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加强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管理,建立了废品回收点基础台账;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力度,开展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净城治乱”集中行动;住建部门从源头抓起,会同公用事业局通过对储藏室、车库申请用水开户采取限制措施,杜绝小区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发生,并建立了小区物业管理监督书面告知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行为巡查、劝阻和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主城区共有废品收购点36户,507码头一处废旧物资回收点完成整体搬迁,原地进行了生态修复。
二、废品收购点相关规划情况
2018年5-7月,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废旧物资资源和回收利用行业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为2015-2017年全市废旧物资(主要品种)资源量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企业)经营状况。以该项调查数据为基础,8月28日,《池州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指导规划》(池商发〔2018〕167号)经第7次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该《规划》单设一章“城乡社区回收站点布局”对废品收购点的布局原则、设置密度、回收品种、规范管理、建设标准及促进政策提出了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从严控制居民小区内固定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设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的,一律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与整洁,不得侵害小区居民的公众利益和安全。”“对现有证照齐全、但污染环境、影响观瞻或干扰市民生活的回收站点,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统筹调整,按要求进行规范和完善。”
三、对小区废品收购点的管理和规范
一是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主城区范围内废品回收点市容环境整治,严格查处无照经营;二是结合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小区内废品回收规范工作,鼓励回收网点实施标准化建设和“七统一、一规范”运营;三是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占用公共空间堆放杂物、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开设回收点的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并配合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池州市商务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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