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3-24 15:56 |
为巩固拓展我县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着力从源头遏制车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生产和非法改拼装车辆行为,切实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县科技经信局按照《池州市依法整治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深入货车销售单位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经实地走访了解我县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的企业有44家,有6家汽车销售公司销售货车,其中2家销售3吨以下的小货车,4家销售重型自卸货车。截止日前尚未发现存在销售非法改装12吨及以上重型自卸货车的行为。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货车销售企业中扩大宣传,引导销售合法车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途径广泛宣传政策法规,非法改装车辆行为的危害性,及时汇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做好督促检查。督促车辆生产改装企业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对生产环节“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
三是积极配合参与。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证照的汽车改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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