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登录 | 注册 欢迎访问池州市商务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池州市商务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池州市关于开展加力促消费稳增长活动的公告
信息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11-27 16:03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和安徽省财政厅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池州市将分批发放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消费券。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汽车购新消费券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4000元;新车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车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9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
  二、家电产品购新消费券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冰箱、空调(含取暖器)、电脑(含显示器)、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含吸油烟机)、热水器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数码产品购新消费券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实施方式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总规模3100万元,由相关县(区)具体组织实施,请有购买需求的消费者及时关注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公告,本次家电及数码产品消费券(补贴)与安徽省家电及数码“焕新”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相关县(区)商务部门咨询电话:
  贵池区商务局:0566-5206754
  东至县商务局:0566-5297011
  石台县商务局:0566-6022131
  青阳县商务局:0566-5022021
  平天湖商务科技处:0566-2717523


                                           池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池州市关于开展加力促消费稳增长活动的公告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页面纠错 | 网站建设意见

主办单位:池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6-2569708 传真:0566-256972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德邻广场 邮编:247000 网站标识码:3417000010
Copyright @ 200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14号

| 皖ICP备2021011913号-1